关于进一步强化骆马湖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4/22 8:30:31   来源:市政协 研究室  

        骆马湖是兼具防洪、灌溉、航运、渔业以及旅游业的大型综合性水库型湖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骆马湖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与保护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市民喝上优质、卫生的放心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调研中发现,目前骆马湖饮用水源地在安全保障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汛期入湖河流泄洪污染水质。骆马湖嶂山闸以上集水面积为5.14万km²,受地形影响,骆马湖的入湖河流主要集中在西部与北部,山东临沂及其他沿线地区大量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水在汛期经中运河、沂河、老沂河下泄,对骆马湖水质影响较大。尤其是每年汛期上游的第一次来水,水质较差,严重污染骆马湖水源地水质。
        二是湖区取水口附近存在污染源。虽然骆马湖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目前已全部清除,但在中运河入口附近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外延1000米范围)内仍有部分网箱养殖,由于处在取水口上游,会产生残饵和养殖生物排放的氮、磷等物质,极易产生内源污染,进而引起水质富营养化。
        三是水质监测能力相对薄弱。骆马湖湖区及入湖河道设有6处水质监测断面,每月监测3次。在取水泵站内设有水质在线监测站,自动监测项目有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溴化物等,但对锌、铁、锰等重金属指标尚未实现自动监测,并缺少对浮游动植物等水生态指标的监测。对沂河、老沂河、房亭河、白马河等其他入湖河流也缺少有效监控手段。
        四是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骆马湖的管理涉及徐州、宿迁两市,以及水利、渔业、环保、航运、文旅等多个部门,同时还涉及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湖泊开发、保护、管理依据的法规、标准和目标又不一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多头管理以及职权不明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建议:
       一是开展周边污染整治,积极控制污染源头。在保护区外水域及上游科学安排养殖生产,严格控制养殖规模,优化养殖品种,发展生态渔业;进一步加强上游运河、沂河、老沂河流域的农业污染防治,严格管控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推进湖区湿地建设。同时,加强宣传和考核,积极引导水源地周边镇村落实水源地的保护政策,认真参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改造,确保生活垃圾不入湖。
       二是完善入湖河道水量、水质监测和预警系统。在进入骆马湖的主要支流沂河、老沂河、房亭河、白马河设立水量、水质监测站点和连续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发挥预警作用;进一步加强湖区水质监测,有针对性的对浮游动植物、水生动植物等水生态指标开展监测,及时掌握湖泊富营养化发生、发展动态,为有效采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按照《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要求,尽快建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徐州、宿迁两地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强化多部门联合管理机制,统筹考虑骆马湖的采砂、水产养殖、污染控制、湖滨开发等工作;加强与山东相关部门和淮委流域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强汛期泄洪相关水利工程的调度,实施综合治理,共同推进骆马湖水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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