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迷药属于精神类麻醉药物,社会危害性极大,但由于执法不严和监管缺失,目前生产、销售、流通已发展成为整条产业链。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的便利,不法商贩使用一部手机、一部电脑就能运营网店,从境外海淘或从个别医务工作者手中获取精神类处方药,二次加工后,以保健品名义对外销售,通过互联网让新型迷药“隐身营销”,产品来源和流向追溯难度较大,给有关部门的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新形势下对违法销售精神类药物的惩戒法律体系建设,把生产迷药、线下批发代理、线上网络群组销售、卖家在线指导“用药”等行为,全部上升到刑事处罚的高度,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确保从源头上杜绝此种药品流入社会。
二是加强网络监管,斩断销售链条。通过大数据分析计算,加强对互联网群组的监控,及时掌握管控药物在网络上的不法销售情况,对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各类迷药售卖信息的,所在平台应承担相应的连带管理责任。同时,加强物流企业监管,运用多项措施预防新型迷药以快递方式运输。
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为先。丰富宣教形式,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和自媒体网络平台,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和管制类精神药品的预防宣传教育,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另一方面,将宣教主题由单纯知识传播扩大到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建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上,真正使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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