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政协召开十一届三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共收到提案 695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在十一届四次会议闭幕时报告了提案初步审查情况。大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了复审,确定立案644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2.66 %;不立案51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7.34%。 在立案的提案中,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省政协专门委员会提交集体提案166件;委员以个人名义、界别名义或联名提交提案478件。提案内容聚焦深入实施“七大战略”、扎实推进“八项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其中,关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结构性改革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提案100多件;关注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推动沿东陇海线经济带建设、加快宁镇扬同城化建设步伐、支持苏北地区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提案80多件;关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耕地土壤污染修复防治、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江苏的提案100多件;关注支持江苏企业“走出去”、建立我省企业境外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境外工业园区建设、推动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提案50多件;关注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养老产业、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服务、推进共享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提案200多件。 立案的提案,将分送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不立案的提案,根据不同情况作适当处理,有的推荐作社情民意信息,有的转作委员来信,有的已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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