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党组出台 《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8/8 14:06:02   来源:市政协 机关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地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近日,市政协党组会议通过《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
  《意见》要求,党员委员要牢记宗旨使命,做政治引领的模范,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树立质量导向,做履职尽责的模范,积极提高履职本领,认真完成履职“作业”,不断提高履职质量。要广泛凝心聚力,做团结民主的模范,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加强合作共事,密切联系群众。要坚持从严要求,做廉洁奉公的模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廉洁自律,切实改进作风。
  《意见》指出,要完善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制度机制。实行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制度,落实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并开展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联系。
  《意见》强调,要健全党员委员履职评价机制,构建党员委员政协履职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与党委组织部门、所在党组织的反馈沟通机制,有关评价评估结果纳入委员履职档案,发挥好对履职工作的正向激励和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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