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
周铁根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会,主要是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工作举措,扎实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为在全市全面推开打下坚实基础。刚才,我们实地查看了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部分试点街道、社区协商议事室建设情况,观看了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专题片,听取了4位同志的发言,总的感觉是各地对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试点工作重视程度高、推进措施实、落实效果好,许多工作思路和创新做法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希望大家相互借鉴、深化交流,勇于创新、奋力开拓,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徐州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勇立时代潮头。
今年以来,在全国政协、省政协的指导帮助下,我们把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协搭台、百姓参与”的实践经验,打响了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徐州品牌。一是各级党委领导有力,实现了由加强“顶层设计”向深化“改革试点”的突破。各级党委全面加强对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组织领导,有力有序开展两级试点工作,把市委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实验室”变成“工作间”、“规划图”变成“施工图”,积极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下一步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百花齐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政协系统推进有方,实现了由搭建“议事平台”向打造“履职舞台”的转变。市、县两级政协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研究出台政策文件,严格落实政协领导包挂制度,扎实抓好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指导推进工作,精心搭建政协委员基层履职平台,推动各级委员工作向基层延伸、力量向基层下沉,有效发挥了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三是全市上下奋发有为,实现了由探索“徐州实践”向创造“徐州典型”的跨越。各地、各试点单位大胆探索、创新实践,形成了睢宁县“村民协商议事会”、邳州市“公共空间治理”、贾汪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鼓楼区“4F协商模式”、云龙区“绿地北社区工作法”等一批特色做法和先进典型。近期,安顺主席代表徐州在全国、全省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分别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连日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政协报、新华日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对我市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相关经验做法作了广泛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了徐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可以说,我市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工作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是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政协系统担当实干、锐意创新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基层群众密切配合、积极作为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徐州市委,向大家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应当看到,当前我市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也面临一些机遇和挑战。我们既要戒骄戒躁,正视“船到中流、人到半山”的困难预期,彻底摒弃一蹴而就的简单想法;也要登高望远,看到“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的光明前景,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坚强定力,真正以钉钉子精神把徐州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希望各地各部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把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在新起点上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一,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地方视察就来到徐州,聚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徐州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习总书记强调的高质量发展,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以交出高质量发展“满意答卷”为根本目标,把基层协商民主这一伟大创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有机融合,推动协商民主建设的“红利”延伸到基层每一块工作短板、每一处薄弱环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徐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不断注入新的动力。第二,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加快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站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来看,我们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探索与追求,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推动文明永续发展。从一个城市来看,文明是所有市民综合素质的集中反映,是健康有序民主政治制度的具体体现。如果每个市民都自说自话、无序表达,徐州便不可能有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也没有条件去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我们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就是要通过现代化的治理手段,把基层最广泛的群体、最多样的意见组织集中起来,通过沟通的渠道、协商的办法碰撞交融,最终找到符合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各地各部门要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五个文明”的高度来综合考量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以提升社会文明素养、道德水平为重点,大力培养群众协商民主意识,让老百姓在协商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加快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三,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是践行以人民 为中心发展思想、凝心聚力建设幸福美好“大家庭”的有力举措。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作为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力量,广泛听取人民内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我们要坚持推动协商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汇聚起全市人民同心同德建设幸福美好“大家庭”的强大力量。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凝聚力量,遵循规律、探索实践,齐心协力推动我市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一、把牢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抵制一切削弱党的领导和权威的错误言行。广大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当好“引路人”和“把关人”,全过程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最大限度保证协商结果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最大程度把群众凝聚到党组织周围,最大力度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要坚定不移用新思想领航指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思想,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协商民主这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出来。要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协商民主议事规则,依法履行职责、有序开展协商,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确保协商工作在宪法法律约束下平稳高效运行。
二、聚力改革创新,有效促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紧密衔接互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协商是人民政协的“看家本领”和“拿手好戏”,基层协商需要人民政协必要的指导,人民政协也需要推动工作下沉。我们要把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理论上深刻把握这一“辩证关系”,在实践中精准呼应这一“双向需求”,着力打通政协履职与基层协商民主的“双向通道”,形成双赢双促的良好局面。要全力打造政协创新履职试验田。人民政协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特点,要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顺应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深入思考并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机构、监督机构、咨政机构、民意机构、统战机构、群众工作机构的重要作用,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推动调研工作点面结合、重心下移,稳步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及时指导基层协商工作、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着力搭建服务基层、改善民生的政协履职“大舞台”。要牢牢坚持不建机构建机制。构建良好机制是基层协商民主运行的基本保障,直接影响协商民主的实际成效。人民政协要注重加强对各地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帮助,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对议题选择、人员确定、协商环节设定、议事程序安排等议事规则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尽快上升为制度,对原来设定的一些操作性不强、有一定局限性的议事规则作进一步修改,确保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不断提高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推动政协协商议事全覆盖。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三类协商议事会议平台,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平台“全覆盖”。乡镇(街道)协商议事会议要依托“政协委员之家”,发挥委员履职小组作用,以委员履职小组负责人为协商议事会议召集人,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协商议事工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协商议事会议,要选派专门政协委员负责相关协商议事工作,引导基层进行广泛协商,协助党委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努力在党和人民之间架起连心桥。
三、注重实际成效,持续推动基层协商民主规范化特色化常态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把是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是否解决实际问题、是否满足群众意愿作为评价标准,努力走出一条基层协商民主规范化、特色化、常态化发展的现实路径。要推动协商议事规范化。首先要明确“谁来协商”,乡镇(街道)委员履职小组负责人或联系村(社区)、企业的政协委员负责组织、主持协商议事会议,就协商议题进行充分协商。其次要明确“协商什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认真收集、筛选议题并公示,做到“议什么由群众说了算”。最后要明确“怎样落实”,协商议事会议及时将协商成果向群众和相关单位反馈,并在下次协商议事会议上予以通报,形成协商议事的完整“闭环”,力求协商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成效”。 要推动协商活动特色化。坚持因地因事灵活协商,根据不同类型协商议题灵活掌握有关协商主体条件要求,重视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参与,提高协商的说服力、认可度。坚持多式多样高效协商,注重发挥议事会议平台作用,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对话协商、书面协商、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就近就地开展协商活动,打响“协商就在家门口”的服务品牌。坚持民事民议充分协商,将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政策难以全面兼顾的公共事务和居民自治事务,组织各个层面开展广泛充分的协商,实现从“为民做主”到“由民作主”、从“做群众工作”到“由群众做工作”的转变。要推动协商运行常态化。我们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不是刮一阵风、下一场雨,而是要一根竿子插到底,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健全完善领导包挂制度,各级政协领导统筹落实包挂分工,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全市工作推进情况,每周调度一次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健全完善督办协调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不断提升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水平。
四、纵深探索实践,努力实现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行稳致远。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严肃工作,必须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历史检验。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扣实际需要,创新思路举措,确保我市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走得更稳、更实、更远,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有益借鉴。要在提升工作合力上做好“加法”。7月底我们将专门召开全市推进大会,把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推开,率先做到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全覆盖”,并经过3至5年努力,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规范、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基层协商民主新格局。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扣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形成上下衔接、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为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要在应对矛盾问题上做好“减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倾听人民呼声。我们要继续紧紧抓住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的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紧迫问题,坚持发扬民主与提高效率相统一,尽快探索建立协商意见办理落实机制,商量不好缓着办,商量好了马上办,及时负责地解决问题、减少矛盾,画出更大同心圆。要在培育协商意识上做好“乘法”。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力量源自群众,群众的“乘数”越大,协商的“成果”越多。要把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宣讲,倡导协商精神,培育协商文化,积极帮助基层群众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的方法和程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表达意见,当好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推销员”“讲解员”。要在根除基层作风积弊上做好“除法”。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制造更多矛盾,是为了减少基层困扰而不是增添新的负担。要按照“会协商、守纪律、重品行”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严格遵守“基层减负年”各项规定,坚决消除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行为,把优良作风融入到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让群众感受到好干部就在身边,以过硬形象创造更多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徐州经验典型。
同志们,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实干,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改革实践,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典型,为加强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