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打造创新型企业梯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科技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激励、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完善科技金融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军民协同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深化产学研合作、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支撑。
《意见》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比如,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遴选一批高成长性民营企业列入培育库;实施“小升高”计划,推动面广量大的民营科技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省产研院与细分行业龙头民营科技企业共同打造联合创新中心;加大对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培育,推荐更多民营企业申报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黄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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