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十三五”如何开“处方”

发布日期:2016/4/18 15:29:15   来源:  


全国政协委员献策医疗改革

人民政协报 2016-04-18期04版


“新医改”启动至今已逾7年。7年间,为寻找“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方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国家投入了大量公共财政,付出了巨大改革努力,取得了一些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为“十三五”规划期间的医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国政协高度关注医改,今年还将围绕这一主题召开专题协商会。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围绕这一问题发表了很多真知灼见。本报今天编发部分委员的精彩观点以飨读者。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

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

现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由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组成。事实上,这个体系并不一体。由于性质不一、编制不同、相互独立,导致县乡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不一致甚至矛盾。检查结果无法互认,分级诊疗、双向转诊难以实现。县乡两级医生之间存在着事业前途、收入待遇上的巨大差距。乡镇卫生院有证的医生“老”的流失,“新”的不去,服务能力明显倒退,农民只能舍近求远。

广西上林县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县乡一体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医疗资源下沉、医护人员下乡、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具体做法是实行“三不变”和“三统一”: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以确保改革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和业务不变,以确保乡镇卫生院的公益和公立性质;收费标准不变,以确保群众利益;县医院对县乡两级医护人员统一调配,业务统一管理,财务统筹安排。新进医生的编制在县医院,户口在县城,工作在城乡间定期流转。强调向基层倾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全员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上林县“医疗卫生服务县乡一体化改革”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研究,尽快形成意见,及时组织推广,全面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同时,探索“横向联动”,实现县级中西医、妇幼保健三位一体,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服务支撑;“纵向延伸”,实行县乡村三级一体化管理,把村医作为卫生院的医生进行管理,提高村医的待遇和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副主委蔡建国:

提高医疗质量重塑医患良性关系

近年来,因医疗事故及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医闹”事件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提高基层医务工作者待遇,通过合理的薪酬奖励机制,促使广大医疗工作者提升自身素质。由于不合理的“规培”制度,使得我国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待遇水平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通过提升医务工作者的薪酬水平能够对医务工作者的工作起到一定的“正激励”作用,从而提升整个医疗行业的整体素质。

第二,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从而加强医疗服务的供给端质量和能力建设。现阶段,合理引入社会资本以及外资是当前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通过合理的引入民间资本和外资,能够形成医疗市场上的“鲶鱼效应”,在提升我国整体医疗水平的同时,也推动了我国公立医院医疗资源质量的整合和改善。

第三,以“定向免费师范生”制度为参考,高校医科教育可以尝试探索面向贫困地区的“免费医科教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区之间医疗服务资源错配的问题。医科教育可仿效“免费师范生教育”模式,探索“免费医生教育”,为欠发达地区有志于从事医疗行业的学生提供免费医学教育,毕业后再回到生源地从事医务工作,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资源错配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第四,建立健全医务工作者的晋升及奖励机制,为优秀的医务工作者提升上升的通道。针对医务工作者的物质奖励和晋升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医疗激励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优秀医务工作者加以奖励,能够促使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提升个人业务素质,以及从业道德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今不断发生的医患矛盾。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刘汉元:

提高公共资源分配效率推进分级诊疗

我国当前推进分级诊疗面临的困难主要有:民众对基层医疗缺乏信任感、社区医院药品种类有限、全科医生资源匮乏等。

为此建议提高公共资源分配效率,积极推进我国分级诊疗。具体建议如下:

1.建立医疗联合体制度,实行专家社区坐诊

建议组建医疗联合体,通过大医院专家到小医院出诊等形式培养基层医务人员,将大医院的先进诊疗技术和管理理念带到基层,让大医院优势资源向中小医院、社区医院覆盖,让基层真正强起来。同时,建议医联体内部的医疗机构设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通过基层医院的转诊,可以预约到医联体内大医院的号,开设基层转诊专用窗口。如果需要住院,社区医院可优先帮忙联系床位。

2.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

建议进一步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支付比例和起付线标准差距,通过医保杠杆调节来引导基层首诊、分级转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于没有按照程序就医的,应当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并逐步形成未经转诊不予报销的制度,促进患者有序流动。特别是对慢性病、常见病要采取医保定点的办法。

3.审批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彻底脱钩

建议审批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彻底脱钩,完全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单位转企改制,人、财、物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部分从事有关中介服务业务的,将中介服务业务剥离,或者退出有关中介服务业务。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由部门下属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部门必须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剥离行业协会现有行政职能及开展本系统行政审批有偿中介服务业务。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

城乡医保整合要紧扣公平补齐短板

2016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在今年内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我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走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在两项制度整合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制度设计要平稳。在整合后的制度设计上,首先应兼顾公平和新老制度的衔接,建立多个档次的缴费和待遇标准,政府给予统一的财政补助,让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医疗需求选择不同的档次缴费参保。其次,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上就低不就高,在待遇水平上就高不就低,逐步减少缴费和待遇标准档次,从而实现制度整合的平稳过渡。

二是政府责任要明晰。整合后政府对医疗保险的责任要强化和明晰,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根据保障需求和社会经济水平发展不断提高参保人员补助;另一方面要对医保基金出现的亏空,要有明确的界定和担当。

三是经办管理要统一。在整合前,各地医保经办管理存在各险种经办机构分设、缴费和待遇标准不统一、信息不贯通、多头管理等问题,整合后要在管理体制、保障范围、筹资和待遇标准、信息系统等方面实现全面的统一。

四是统筹层次要提高。在制度整合中,将统筹层次提升到地市级及以上,发挥医保基金大数法则,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当前形势必须。但是统筹层次的提高,并不能削弱原来统筹层面的政府责任,必须要明确市(地)级和县(区)级政府在基金征收、基金使用上的责任,可以通过考核的方式,把基金的征收和医疗待遇的收支缺口与当地政府财政挂钩,强化各基层政府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的监管意识。

五是法制短板要补上。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论是运行机制、还是管理体制在社会保险法中均未提及,这将形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法制化的短板,将使这项在实施的过程中无法可依。为此建议尽快对社会保险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及时出台与城乡医疗保险相关制度配套的法规和实施细则。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书记李立明:

深化医改应注重和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六十余年的主要经验之一。然而近二十年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和忽视。

为此建议,逐步改变新一轮医改以疾病为中心的导向,彻底树立并切实遵循“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将医改的重心聚焦到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上来,实现“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到“以健康促进为中心”的转变,重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疾病预防、健康保护和健康促进不断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方面,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创建促进健康的环境,调整卫生服务的方向,即从关注单一的疾病到关注整体的人,从关注疾病诊治和医疗服务转向全面关注生命全过程中的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从只专注疾病本身的治疗转向关注影响健康的社会、心理与环境等因素的整体化保健服务。

调整卫生资源投入的方向,将卫生资源的投入重点转移到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持续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建议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基金,用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在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根据公众健康需求,逐步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建立国民健康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倡导戒烟限酒、合理膳食、积极体力锻炼等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倡导公众对自我健康的管理,努力使得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

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与稳定,这是我国医改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开展胜任力为导向的公共卫生教育改革,改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待遇,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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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国家深化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环,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民心工程。即便医改已经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医疗作为最重要的公民福利,事关民生福祉,仍然需要持续改下去。2016年1月15日,卫计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2016年医改五项重点工作,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2016年深化医改六大重点。从其中的变化,可以看出,医改任务繁重而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非一劳永逸。对相关部门而言,唯有直面难题,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才能让医改红利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2016年卫计委深化医改的五项重要工作

1.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扩展到200个

2016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将扩展到200个,目前正在遴选参与试点城市。同时,今年还将扩大医改综合改革省级试点(现在是4个省级的综合试点),加强省级综合试点的工作。

2.加快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6年将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在“保重点、抓整合,促改革”方面精准发力。重点保大病保险,切实减轻群众大病负担。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实现“六统一”。加快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规范医疗行为,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3.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

2016年将加快推进分级诊疗,调动城市大医院实施分级诊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组建医联体等形式,贯通上下联动。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切入点,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落实急慢分治。

4.制订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年,卫计委将制订实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5—2030年)》,推进中医院改革。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升级。

5.启动医养结合项目试点

2016年将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行业管理监督,促进社会办医提升水平、健康发展。同时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启动医养结合项目试点,大力发展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延伸性服务。

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六大重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

一是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由100个扩大到200个。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

二是在全国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试点。年底前使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扩大到15%以上。力争全部三级医院、80%以上二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三是健全补偿机制,新增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年内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

四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药。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加强医疗和药品质量监管。

五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鼓励试点城市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和业绩相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凸显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六是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提高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新增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7万名,其中儿科医师5000名。统筹推进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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